好感谢。很多人说追老贼的书能追到完本,绝对是真爱,我认为这话没错。不是真正爱这个作者或是爱这个故事,你们不会一直坚持下来,谢谢你们的支持,三年了,失望的,满足的,新来的,离去的,老贼都深深感谢大家。 其次,有必要解释一下颇富争议的结尾。 老贼写书不敢乱写,必须要极大限度地尊重历史事实,尽量还原历史不更改史实走向的同时,还要把故事写得有趣味性,阅读性,让人觉得不那么枯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真正的历史是值得后人敬畏的,翻开史书里的一段段记载,绝大部分都是血淋淋的,让人感到压抑,绝没有老贼笔下写得这么轻松,要把这些故事的气氛转化为轻松,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写到这个程度,老贼自认为尽力了。 诸位有争议的地方大多是最后一章。这个我承认,确实有点仓促了。可是...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