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内七篇后,庄周满意地点了点头。往后的章节,主要由蔺且来完成,庄周不再主笔。 公元前286年,庄周的生命来到了尽头。蔺且侍奉于床榻前,问道:“师傅,您就要走了吗?” 庄周看向蔺且,点了点头,“是啊,我也是时候回归无极了。” 蔺且问:“弟子想将您厚葬,您看可以吗?” 庄周道:“我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以星辰为珠玑,以万物为赍送,我的陪葬品难道还不够多吗?何必多此一举?” 蔺且皱眉道:“我担心乌鸦和老鹰会啄食您的遗体。” 庄周道:“遗体放在地上会被乌鸦和老鹰吃,放在地下会被蚂蚁吃,夺走了乌鸦和老鹰的食物,只留给蚂蚁吃,这不是太偏心了吗?” 蔺且点了点头,“师傅说得对,是弟子的心不够透彻通达...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