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总结兼告别了。 记得最早接触写书这一行的时候,切书是很可耻的行为。 尽管烂尾了很多本书,但一直很忌讳切书。 所以,在编辑通知这本书试水推失败,反复建议切书之后,仍然一意孤行、头铁继续写,还充值万元给自己砸了白银盟。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编辑的眼光永远比我准。 也再一次证明了我的固执和愚蠢。 这本书写了两个多月,每天的订阅收入只有几块钱。 两个多月所有的订阅收入,加起来一共也就两、三百块钱,还不如以前写的某些书上架第一天的收入。 一直坚持写满两个月,是因为一本书必须要上架两个月之后才能点击完本。 才能让投资了本书的1480位兄弟姐妹、特别是253位追投了的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