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那预备保卫国土的壮丁队游行。他们队里,说来很奇怪,没有一个是扛枪的。戴的是平常的竹笠,穿的是灰色衣服,不像兵士,也不像农人。巡行自然是为耀武扬威给自家人看,其他有什么目的,就不得而知了。 大队过去之后,路边闪出一个老头,头发蓬松得像戴着一顶皮帽子,穿的虽然是西服,可是缝补得走了样了。他手里抱着一卷东西。匆忙地越过巷口,不提防撞到一个人。 “雷先生,这么忙!” 老头抬头,认得是他的一个不很熟悉的朋友。事实上雷先生并没有至交。这位朋友也是方才被游行队阻挠一会,赶着要回家去的。雷见他打招呼,不由得站住对他说:“唔,原来是黄先生。黄先生一向少见了。你也是从避弹室出来的罢?他们演习抗战,我们这班没用的人,可跟着在演习逃难哪!” “可不是!”黄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