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我花了十天时间,爆更10w,也要保证自己连续地写完! 感觉自己和他们一样,有个孤独又倔强的灵魂。心里也有个声音劝我,要不要放弃啊?都没人看你的烂文。 但,我!偏!不! 当写下“完”字的时候,我松了口气,感觉没有辜负他们。 至于番外,如果看的人多就写。很多人的番外都可以写。比如狐狸和机器人的现代pa。完颜瑰和慕锦。何不休和步止戈……日日和阿吉。 但我对番外的态度是可写可不写。 小说的美好在于定格在永恒的瞬间。 他们永远在,永远会在异世界好好生活。 我们,江湖再见! 求收藏评论呜呜呜呜...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