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 这鸦杀烛火般的世界从来都不缺妙笔生花的秒人,自己肚子里的那点墨水实在是羞于见人。也曾自命不凡觉着腹有诗书气自华,可惜,绿肥红瘦罢了。当一个人可以将红楼中一干红粉的钗环裙带如数家珍般信手拈来,从赤金红宝的头面学问到水色清透的玉里乾坤一一摆在眼前,只能点头称是。若这世上只钻研一件事儿的学究有如此学问也许我不会太感叹伤怀,却非如此,业余精专罢了。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是关大的文。 开篇便是以小见大,一片严谨的考究的亭台院落外部环境渲染凝重的气氛,古色古风的对话动作周身气派已是心中微颤。写得了这种文的人文学底蕴自是非比寻常,但一味的堆砌辞藻难免有着掉书袋的味道,此时恰到好处的铺垫情节,却不敢因这是穿越小说有一丝一毫的轻视,自古穿越非难事,奈何遍地...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