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基本剑术重头看了一遍。对于《基本剑术》,茄子一开始的设定比较多,而且极为复杂,只是开始写才发现如果按照最开始的节奏和蓝本写,太缓慢,结果当时写到10万字时,已经是后继无力,只能是中途加速,推翻了原本的一些设定和想法。 当时入宫之念强烈,却又心有不甘,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些书友不弃,这算是给了茄子一个动力,开始从15万字时,开始慢慢书写,同时开第二本书,毕竟要吃饭的。 结果发现,同时更新两本的难度颇大,我承认,茄子比较懒,就和带两个孩子一样,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顾此失彼是常有的事,而且两个都顾忌,往往哪个都带不好,小说也是一样。后来三十万字时,只能决定,将大概脉络和主线写完便好,至少给那些支持这本书的书友一个交代,一个应该有的结局。 一本书,应该有它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