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就行。可慢慢发现,每次提笔,就会不知不觉把自己的故事带入其中。 我曾经拥有过齐小雅这种女孩,也曾和“司徒如诗”私定终身。 无一例外,都被我弄丢了。 脑海里的记忆,会在笔下生花。 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情不自禁。 就像在农村里蹭饭那章,毫无意义,可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 或许老天也是我的读者吧,没过几天,我就和故事里的女主角偶遇。 我们去茶楼里聊天,顺便也聊起了这段回忆。 她抱着孩子,已为人母。 而我,离婚6年。 同样的两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却只能聊一些不同的话题。 我恨过自己的年少无知,也庆幸过能迷途知返,可到现在,仿佛失去了太多不该失去的东...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