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或许是因为我写不下去了吧。 这个写不下去不是因为我剧情发展不下去了,也不是因为外力的什么原因。怎么说呢,或许就是觉得自己写的很苍白吧,对,就是苍白,很无力的一种苍白。 我看小说也有十来年了吧,林林总总加起来上千本总该是有的。这其中要说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将夜》和《陈二狗的妖孽人生》了。 像《斗破苍穹》、《武动乾坤》《斗罗大陆》、《绝世唐门》等等这些也很出名的小说,我看过也就热血一阵,随后就淡忘了。为什么唯独那两本能让我久久难以忘怀呢。说其笔者笔力丰厚?还是说其形象角色很饱满?我想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吧,但我更多的认为是这两本书的角色都很贴近生活。更像是鲜活的人,而不像是撰写出来的。 我写小说的初衷有受他们激励的一部分,也有看多了小...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