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变成缓缓迟暮的老年。 他活着,会老,可白歌不是。 白歌还是那样,完全被冻龄,皮肤依旧和少女一样细嫩光滑,脸毫无一丝皱纹,有时候薄暮看着白歌的容貌,都觉得自己配不上白歌。 可二十年了。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 世外高人告诉他能活七十岁的时候,他才三十岁。 岁月苛待与他,让他的脸上爬满皱纹,可岁月没有苛待白歌,她依旧像个少女。 这一点,让他欢喜,又让他痛苦。 欢喜在白歌有着所有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不老青春,痛苦在自己和白歌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被人误以为是父女。 有时回想起来,薄暮还是觉得自己配不上白歌,可又在经年里可耻的觉得,白歌在他身边,也只能在他身边。 仅能存在一日的记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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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