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是装了一坛子鱼骨头烧成的灰,然后对儿子说那是他娘的骨灰了。 那一日,玉罗刹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幼小的儿子捧着坛子哭成了狗,心里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的心原来是冷的,后来被人扔进了火堆里,烧得暖烘烘的,谁曾想后来兜头一盆冷水,乍暖骤冷之下,石头的心也该碎了。 对于宫九这个儿子,玉罗刹大体上是满意的。哪怕后来他心里有病,非得说一个比他还小的小女孩是他娘的转世,甚至为了那个小女孩而放弃了一大块肥肉,不再向长宁的疆土扩张,只一个劲儿的□□周遭的小国,玉罗刹还是认可这个儿子的。 当年将宫九送到太平王府不过是权宜之计,他们家的狼崽子还没有长齐爪牙的时候,还是躲藏在阴影里默默积蓄力量的好。事实证明,玉罗刹想得很对,宫九的确按照他的设想,长成了日后近乎妖孽一般的样...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