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这本来是提前设定好的结局。 然后一查。 好家伙,重婚罪! 为了这本小说能够存活,我才改了剧情,让他只与初恋林诗诗结婚(只要我不公开,法律就擦不到我,(★?★)嘻嘻)。 至于书里的各位女主,有不少读者反映要出番外,多写一点林语冰的剧情,或者三姐的剧情,但我经过认真思考后,决定不那么做。 其实,在我原本的大纲里,林语冰是真的要出家的,因为我始终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可大家也知道了,因为把林诗诗写死,我被骂得很惨,评分也从9分降到了8分。我要是把林语冰也刀了,让她出家,读者还不得骂死我? 在原大纲里,青城观的道长在本书里也是个核心人物,后者算出林鸿忠将来的内乱之祸,来源于骨肉相残,从而虐待林...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