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写两年,但是后期三个月,结束的确实仓促,中间还断更了一个月,最终止步于282万字。 种种缘由,皆为我错。 开启本书时,布谷绞尽脑汁,想了很多,设定了很多,尽可能的想把它往长远的方向去规划,想要用它来扩长布谷的大长篇驾驭能力,最终效果也还行,吸引了不少朋友,并且成功超越了半部《仙箓》的窠臼。 但可惜的是,写至三分之二时,最鲜明的便是以“余列丹成”为分水岭,后面的三分之一收尾,终究是超出了掌控,无以为力。 大家开骂。 布谷低头认错。 此外,本书进步很多,多到一时间无从像《仙箓》结尾时那般,谈论谈论写作技巧。这可能也和诸多技巧,布谷能学的都差不多掌握了,剩下的就是一个“写”字有关,好好写、好好练即可,所以没有像...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