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片朦胧的灰白,仿佛天地间都蒙着一层薄纱。 骨离天还没亮就睁开了眼,十年的部落生活,早已让他养成了日出而作的生物钟。 身侧,八岁的儿子揉着惺忪睡眼,慢吞吞地爬起身,小脸上还带着未散的睡意。父子俩简单整束一番,便跟着部落的狩猎队伍,踏着晨露出发了。 队伍里的男人们步伐轻快,脸上都挂着对猎物的期待,连林间的鸟鸣都透着几分轻快。 没人知道,一场灭顶之灾,正悄然朝着空无一人的部落逼近。 二十里外,另一个以劫掠为生的野人部落,早已盯上了这片富饶的聚居地。趁着狩猎队离开的空当,他们如同饿狼般扑了过来。 刹那间,凄厉的喊杀声、绝望的惨叫声撕裂了清晨的宁静。利刃划破皮肉的闷响,孩童惊恐的啼哭,与野蛮的嘶吼交织在一起,将昔日...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