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在他的眼中就是一个笑话。 可英雄这个词,在拉克丝心中的分量却很重。 从小到大没经历过什么黑暗,受到美国个人英雄主义熏陶的她,做梦都想成为一名英雄。 而对她来说,英雄就是能拯救大多数人的那个人,她决定独自面对危险,有一小部分是因为对英雄的向往,还有一部分,则是她清楚,几千幸存者中,只有她有能力应对即将到来的敌人。 所以,她想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让幸存者们更安全。 司马云与周小寒还不能自保,还需要成长,郑诗雨应该可以保护他们周全。 如果她失败了,至少她最在意的几个人能保住性命,这就足够了。 然而,当拉克丝一脸严肃的对赵郅说出自己的打算时,赵郅却不以为然的笑了笑,点了支烟,说:“你啊,还是太年轻。”...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