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泼尽,没得往下编了。虽然貌似还有几个伏笔没交代清楚,但聪明的你,一定早就可以猜到答案了。 总之,奥运已经结束啦,神七已经上天啦,国庆已经长假啦,普天早就同庆啦,不管是读者还是作者,故事到了这里,大家都该松口气歇歇啦。 听听她给我这故事取的名字——景年知几时。真是要多俗有多俗,要多装文艺有多装文艺。幸好这次丫没卖弄她认得的那几个生僻字,我估计她是不好意思卖弄了,省得人说她和孔乙己似的,连个茴香豆,都想告诉人有四种写法。 这都快要到结尾了,坚决不给某无良作者扭曲大结局的机会!丫也不怕被人扔西红柿臭鸡蛋,这年头,谁不朝专写悲剧的作者扔西红柿?啊什么,西红柿太贵了,大家打算扔苹果皮?各位同学,苹果皮是美容的好不好?别便宜了这个后妈! 难得人...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