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读者,狂生得到了一本葵花宝典,现在要去练功了。 昨天在章节末写着我还在坚持时,狂生就想过,我还会坚持多久?我说过,不想太监,但更不想憋屈的写,凶妖是狂生浸注心血的一本书,哪怕她不好,她不受欢迎,但此时扔下她,我比任何人都难受。 但是我没办法。 狂生如果是初中生,甚至高中生,我都会义无反顾的写完它,但我要上大三了,暑假同学们都在兼职,实习,而我在家里面对着电脑,三个订阅,意味着我一个月可以得到几块钱的稿费。 之前有200订阅,虽然在不断的减少到一百,几十,但是狂生也坚持住了,只是六月份要考试,上个学期因为更新小说,狂生并没有好好学习,全靠那一个月死命的复习,狂生才没有挂科,概率论也幸运的以60分低分飘过,为我省下了500块钱重修费。 ...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