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要去柚子树下将那份三百年前埋进去的未来寄语挖出来。 微风轻轻吹过,肆意横行地撒欢儿,带来丝丝缕缕的凉爽。 院中人就这样不受拘束地琐谈闲聊,他们笑着,闹着,一如当年,一如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 这本书写到这里正文就算完结了,从四月二十三日开文到八月十六日正文完,将近四个月的时间,五十万字,很感谢各位读者朋友一直以来的陪伴。感谢各位的捉虫,营养液,地雷,评论,鞠躬! 这本书是我写的第一本书,之前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写出五十万字的文章,也知道这本还有很多不足,每位读者的意见我都有在认真看,并考虑怎么才能写的更好。 原定这本的字数是三十二万字,卷一二三各十万字,大结局两万字,但是写着写着不自觉地就超字数...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