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盔甲,光风霁月,他眼里,恨意中掺杂着鄙夷不屑。 我捂着伤口,笑了,「成王败寇,多说无益。 我以卑贱之躯走到今天这地步,不算输。 」「活的赢,死的输。 」他笑得猖獗,搭弓,射出最后一支箭。 我借力落下悬崖,死士早已在下方备好藤网。 我常年练武,虽比不得专业杀手,但身手不错,只是刻意不让人察觉,早年间我还亲自刺杀过官员。 还好,一切顺利,我又见到了扶云。 见她一身血污,我一个老大不小的男人,差点落下几滴泪,还好我忍住了。 她选择了假死药,真是个傻姑娘。 幸好,我还活着。 若我当真离开,她这般重情,我就算留了退路,她不见得会独活。 ...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