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四百年前,他是临海城池的主人,不喜治国,唯独喜好 乐理。 他最骄傲的成绩并非税收或战争,而是谱了一曲能令百鸟朝凤 的琵琶调。 有了好曲,须有好器相配。 他亲手斫树取木,揉蚕丝以为弦,做了一把举世无双的琵琶。 他太喜欢这琵琶了,朝歌夜弦,每每与琵琶为伴。 然而,这是君王最无用也最不起眼的爱好,并不能挽救危如累 卵的国家。甚至这琵琶也不如盾牌刀剑,可以替君王挡去那穿 心的一剑。 君王死了,心头血泼在了琵琶上。 那是他最珍视的宝贝,寄托了他被束缚在国君壳子里的真正灵魂。 可惜,对于喜好利益的时代来说,他和琵琶都太过异类...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