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我,活用了去年短篇的经验,乖乖详列大纲,才能走到最后一刻。 我完稿真的马上喷泪,没开玩笑,泪眼模糊地去按完结、按参赛,接着熊熊想起,忘记放个防雷用的后记,所以马上又改状态(笑) 老实说,真的百感交集啊。 我本来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写稿,不用那么赶,结果今年最后还是各种排开行程、请假才顺利飆完。 明明我从去年底就在规划这系列了耶(气) 也许阅读后面章节的感觉会与前面会有点落差吧,但没关係,对我而言完稿优先,修稿其次,否则每次一修再修,都来不及写完。 虽然未成品就这样摆在檯面上根本是羞耻py。 及格目标:完本+后记+想写的都写到(不能没解释到)。我自认为有达标啦。 好,来聊聊一下本系列作...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