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着眼前的中年男人。 他看起来很清秀,身后放着一些钓鱼竿,倒的茶很清新,很香,周围的洞府没什么装饰,但高见能够感受到其中的不平凡。 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浸润了一样,这里的一块石头拿到外面去,估计都是无价之宝。 眼前的这个男人,绝不简单。 自从被人从遗迹里挖出来之后,高见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反应时间,当他再度激活锈刀,试图看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就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抓到了这里。 那个时候,高见其实没有太多的心智。 长久的折磨,甚至不知道有多久,久到高见都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能被不断强迫灌入的苦痛一直碾碎,复原,从无尽头。 他已经记不清岁月长短,分不清昼夜时序。亿亿万万年的时光里,他唯一的感受,便是苦痛...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