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诞生了扬皙、黑月和扬玉。 后来才逐渐跨到了是非对错、立场不同的挑战的挑战,也是写小说里面世界观最完整的一次。 又出现了沉齐光。 虽然每个角色都各有比重,但扬皙是整个故事主要的视角, 黑月是我最喜欢的。 沉齐光是我最心疼的。 扬玉是我最亏欠的。 黑月大概是每个人青春都会嚮往的存在,他叛逆不羈,无所畏惧,即便是在讲求循规蹈矩的学校,仍然为了扬皙而存在,不受任何人的束缚,这隻在北山野惯了的猫,就是整个故事的原型。曾经想过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存在,或多或少,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会受委屈、受到牵制,所以会格外羡慕,愿意在各种时刻为自己挺身而出的守护。 扬皙是最寻常的角色,她生命中的快...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