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练时,他挑落了第三十七杆校枪。身后的亲兵阿铁抹了把汗,压低声音:\"将军,您这枪法比上月又利了三分。\" 高顺没接话。他望着校场角落那座小土坟,坟前插着根褪色的红绸,是三天前战死的哨兵阿福。阿福死时才十六岁,怀里还揣着半块没送出去的糖,说是要给他娘治咳嗽。 \"将军。\"阿铁凑过来,\"军师说今晚子时要做法事,超度新亡的弟兄。\" 高顺的指尖微微发颤。他摸了摸胸前的玉坠——那是块温玉,雕着半朵槐花,是他在战场上捡到的。三天前打扫战场时,这玉坠正挂在阿福的脖子上,沾着血,却没沾半分怨气。 \"不必了。\"他说,\"我去看看。\" 小土坟被夜露打湿了。高顺蹲下来,指尖拂过碑上的刻痕——\"阿福之墓,同乡王二立\"。碑前有半块...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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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