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盯着两方世界融合过程中,发生的那些琐事。 如此一来,分出一个独立的分身,替他去当牛做马,就是当下最好的选择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冥河自然是没有任何的负担,便在接收血狱之主的所有感悟之后,将其给直接分了出来。 从此以后,血狱之主就是自己放在这方世界的实际管理者,也是协助自己彻底吞并血冥混沌的最佳帮手。 随着冥河的动作,血狱之主的身躯微微一震,接着一抹微不可察的喜意出现在了脸上。 正如冥河所想的那样,他和紫薇、酆都那些分身是完全不同的。 在冥河真正分出紫薇他们之前,无论他们实力再怎么强大,主导他们行为和思想的始终都是冥河自身的意识。 而血狱之主不同,在冥河到来之前,他一直都是独立行动的...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