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谈青春渐逝,说自己老了是过分夸大、过于神经质的,但是自己是真有这样的感觉,没有疯狂过,没有过于偏执,甚至连叛逆期好像都没有经歷。记忆中穿着制服的日子就是每天上学下课,回到家乖乖吃饭洗澡写功课,除了每晚躲在棉被里偷看言情小说之外,我想不起来自己在那段时期做过什么疯狂事。 (这跟朱氏姊妹作品中的「老灵魂」应该没有关係吧。) 小说写完了。故事写完了。我却好像还活在里面似的,有些情绪还无法抽出来,有好多好多心情、感觉没有放进去,但打上一个「完」字的时候,我的心情是轻松的,且很高兴。我写完了。 在写这个故事时,我一边写一边体认到自己为何紧紧抓住手中的笔。想要为自己的青春留下一些什么,至少要自己留下的,不只只有脑中回忆─我害怕哪一天我老了,记忆力衰退,会忘了...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