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等到下课才拿出手机看了看评论。底下的留言要么是夸她的,要么就是磕cp的,但她还是很珍惜粉丝的喜欢,每一条都有认真在看。 几乎要划到末尾的时候,她看到这样一条评论:【第三十一秒的时候他看她的眼神好像在看失而复得的白月光啊!太甜啦!】 几乎是下意识地,她拖动到那一秒,隔着屏幕对上他深邃的眼。 是充满爱意的眼神,是她从未见付翊流露出的眼神,是能让她一瞬间就想起从前的眼神。她在离开的近两千个日夜里说服自己放弃,又在重逢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让这些全都白费。 喜欢变成执念,如果不是他,她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还有这么执着的一面。年少时的心动把她变成了笨蛋。 感情会使人变得软弱,变得畏手畏脚,变得不像自己。但人这种生物又无法抑制情感,于是...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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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