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在长满荆棘的苦难中就算舔乾净自己的血都不甘心渴死的那种。 后来我又发现,她们又很不一样。 比如林以鹿,生性温和,所以不容易激发那种要命的倔强性格,但是林以桥,她完完全全就是那种,彷彿不着掩饰的对着你说,喏,我就这样,不要招惹我。 以至于我招惹了之后,也弄不懂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林以鹿是我见过最像女孩子的女孩子。 那种穿着长裙子,走起来的时候裙摆带风,永远都是文文静静的,见到我的时候只是顿了一下,又快步错开。 擦过我肩膀的时候,她长至腰际的青丝微微贴滑过我的面颊,像是一把温柔刀。刺的人痒,然后吃疼。 后来我再次见到她,是在学校那个修剪的破破烂烂的长荫道上,我在这头,她在那一头,拿着列夫托尔斯泰...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