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7日,因为一次邀请,我在马德里敲下了本书的第一个字。 那时候的自己,是博士学业的最后一年,正好完成了大部分的毕业论文,心中那颗想要继创作的心按捺不住,于是,便有了这本书。 历史类的小说不好写,水浒类同样不好写,曾经的《水浒求生记》堪称天花板,一书压了水浒文不知多少年,影响了多少水浒文作者,我也不例外,当年也是忠实的粉丝,有前者珠玉在前,我当时并不确定自己开这本书,能不能写好。 开书之后也正如我所想,在书的前百章时,我似乎没有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风格,一直在尝试融合,试图创新,开辟出自己的一条思路。幸好,各位读者朋友们给了我很大的包容,给了我很多鼓励,现在回看最初那段时间的评论区或者章评,依然能想起当时在马德里烈日下窝在没有空调的小公寓中码字的日子。 ...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