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抱着孙女,领着孙子往家走,刘莎跟在身后,一脸艳羡,说出的话酸溜溜的。 “咱们这些同学中,你才是人生的赢家。” “你也不赖啊,人要知足常乐。 新跃年少时虽然犯过错,单现在改邪归正,勤劳肯干,我相信他的日子肯定不会差。 与其比东家,比西家,不如过好你自己的日子。” 刘莎被说得面红耳赤,梗着脖子还在狡辩,“我那叫积极进取!” 却被宋清秋讥讽,“想要超越我,可以,先把心放正喽。 然后拼尽全力,超越自我,不是在这打嘴炮。” “我急着回去做饭,哪有功夫跟你闲扯。” 刘莎扔下话,迈步走远。 这么大岁数都没活明白,宋清秋觉得可笑,也无心跟她计较,领着孩子往家走。...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