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吹得有些凉。这洞府藏在青云宗外门连绵的山脚洞府群里,像颗刚落土的种子,毫不起眼。他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混合着泥土与草木灰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室一厅一厨的格局方方正正,灶台上摆着个缺口的陶罐,里侧结着层浅褐色的垢,想来是前任住客熬药剩下的痕迹。卧室的木床铺着粗麻布褥子,角落里堆着半捆干柴,最让他意外的是后院:十来平米的地被划分成整齐的田垄,垄边还立着块小木牌,用炭笔写着“凝露草”“赤心花”的字样,只是如今土块干裂,想来已经荒了些时日。 “新来的?”隔壁突然传来动静,一个高瘦的汉子掀开门帘探出头,肩上扛着把锄头,裤脚沾着新鲜的泥。他约莫二十七八岁,眼角有几道细浅的笑纹,看着倒比寻常修士多了几分烟火气。“我姓王,叫王猛,住你隔壁,外门待了五年了。” 魏珩刚要拱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