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混沌珠,混沌珠中有一方鸿蒙空间,蕴含着无数大道法则,可躲避神劫身陨。 无论是神,亦或者是仙还是魔,都不可能真正的长长久久的存在,区别不过是存在几千年、几万年,但即便是神族,也总有魂归混沌的一日。 手握着这混沌至宝,楚烟如今自然知道了这混沌珠的作用,混沌珠的鸿蒙世界便可避免这陨落的一日。 只是,楚烟并不打算将着混沌珠留在手中,在越离的帮助下,破开混沌珠,将里面的鸿蒙之气分散到了三千世界,自此,三千界更加稳固。 做完这些,楚烟方觉身上的使命和重任减轻一些。没有曾经的那些记忆,楚烟还不觉得什么,甚至在去各个世界的时候可以毫无负担的说一声与自己无关,可真正的恢复了身份,楚烟也终于知道,这空冥之神也不是那么 好当的。 ...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