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些什么,只好作罢! 事到如今,既无成功的喜悦,也无结束的快感,只是有些不舍,两年多的辛苦就这么戛然而止,结束了! 老牛是名理科男,注册建筑师,画图是我的强项,写小说还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当初受到朋友的鼓惑,开始了漫长的码字之旅。 这一开始就是两年多的痛苦煎熬,老牛是标准的理科男,学的是各种力学和钢筋混凝土,对于文学只是自己的一点爱好,开笔才知道写作的艰难。 文学涵养的欠缺,文字功底的不足都制约着自己,还好长期的工程师生涯让我学会了规划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所以《血色复兴》表现出的是合理连贯的情节,严谨的科学态度,经得起推敲的科幻知识。 文学创作是我年少时的梦想,家乡的现状让我有了创作的欲望,每个少年都有一个英雄梦,这本小说就...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