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有多么的不容易,当真是难堪回顾。 因为是第一次尝试写这样的小说,所以免不了新人特有的雄心壮志。 每一段剧情都在试图开拓世界观,把整个小说的背景塑造得无比宏大。 前面写得还算得心应手,可当世界观一次次被拓展,伏笔一个接一个埋下,剧情进行到了中后期时,我才突然发现这根本就不是我的能力足以应付的了。 那段时间,我每每看到这本小说,就觉得头疼。 再加上现实里的诸事叠加。 我几乎是不止一次的产生“要不就不写了,算了吧”的念头。 数次几近断更,都是这样的念头在作祟。 我在那段时间终于认清了自己——你没那个能力去铺开如此庞大的世界,你就是个菜逼。 我也一度认为,这本书我不可能...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