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找到绿洲,找到活命的希望。 然后再跋涉向北。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没人会在霍去病的军中动摇了。 这些抓来的俘虏,到访的部落,每一个可以交流的人的每一句话,霍去病都让人记在心中,当走进沙漠里,任何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寻找附近部落的线索。 就这样,霍去病北进两千余里,终于找到了匈奴左贤王的所在。 麾下五万儿郎,仿佛见到了神迹。 他们看着霍去病,霍去病拔刀出鞘,一言不发直扑匈奴人的部落,宛如天神下凡。 麾下儿郎跟着冲锋,把匈奴人一战而破,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 封狼居胥,祭天献礼,霍去病回头下山继续追杀,一路捣毁了漠南王庭,杀到贝加尔湖畔,以五万儿郎,斩首七万四千四百余级,自身只牺牲一万余...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