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座落在我的右前方,冷气凉凉的,但不会冷,很舒适。 你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所以我才敢打开手机写下这些话。 夕阳真的很漂亮,也很温柔,这次我紧紧拥抱你了,但总感觉还不够。 老实说,很开心,也很幸运自己能够写出来。 还是没让那个她成为主角,因为这可能会让我写不下去。 毕竟有谁喜欢一个人的前提会是,我跟她绝对不会在一起呢?(哈哈) 谢谢看到这里的人,第一次写完一本那莫长的小说,还是有我的痕跡在,有她的痕跡在的,也是算是完成了我的一个愿望吧。 其实写到一半我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原来面对面说话的时间比讯息还短。 下次见到好久不见的朋友记得聊到脱水(不是),然后给个大大大的拥抱再走啊!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