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我仔细回味,回想全局,认为基本还是写出了当初的那份初衷。 记得当年封推时我写过一段话:“如果把明朝比喻成一位女子,那她定然不施脂粉,不着华服,却生性清灵、兰心慧质。虽然你看到她的微笑,但那笑却很神秘,因为她处处谨慎,时时提防。如果你对她稍有侵扰,受伤害也只会是你自己,而她只会永远笑着,让你羞愧而去。” 提笔写小兵的初衷之一,也是惋惜这个沉静而幽美的文明的沉沦,所以我就想在书中推演,若大明继续存在下去,会是怎么样?特别又经过主角改良,剔除了糟粕的优雅文明。 便如现在若看到一个锦衣卫,是不是感觉很酷,那种华美衣冠的震撼。 所以,就有了这个故事。 当然,本书主要写明末十年的事,那些人与事,要表达的己经表达了,再写下有画蛇添足...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