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夜后,胡慕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到了行馆。一天时间里,她就处置了七八个当年欺负过韩信的人。她知道,依韩信的性子,他真的会像那个壮汉所说那般,根本不会和这些人计较。 然而,她只要一想到那天夜里,韩信同她讲过的童年遭遇,她的内心就有一口气憋着上不来也下不去,非得让这些人也尝到苦头她才甘心。 走到行馆门口时,她看到一道修长的身影倚在墙壁前,似乎已经等待了许久的样子,一旁的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胡慕顿住了脚步,有些讶异地喊道:“韩信?” 韩信闻声抬起头,见到她后,立即起身迎上前去。 “你一直在等我吗?”胡慕问道。 “嗯。”韩信点点头,“我想着早些回来的话,还能陪你四处走走,却没想到”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