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未融,千年古树缠满丝带。 红白两色,亮眼至极。 冬日风烈,吹得雪屑纷纷而下,更显银杏树高大苍劲,朱红丝带也翩然飞起。 两人是一起写的,起因是韩邺说,自己字体天生有风格,当年未入仙门时还让夫子惊为天人过。 “既然写,我定是要送你幅字的,”他看着桌上的正红宣纸,手里拈着凌屿洲的兼毫毛笔,沉思道,“只是……感觉有好多,写不完。” 日影下沉,浮光溅落。 清溪缓缓流淌,水流冲刷河床,发出听着极为舒畅的声音。 凌屿洲倒是思如泉涌,提笔以来就写了好几张——虽然旁人没提,但他索性多写些,准备分给徒弟、幻音和其他几位关系近些的故友。 听到韩邺的话,他指尖轻动,操纵灵力将已经写成的对联移开。...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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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