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皱成了疙瘩——门上积满灰尘,蛛网在门楣上织得密密麻麻,一看就许久没人打理。 他往后退了两步,猛地往前一冲,厚重的木门“嘎吱”一声被推开,扬起的灰尘呛得他连连咳嗽。 院子里杂草丛生,正屋的门虚掩着,门上钉着一封厚厚的信,信封上的字迹已经模糊,只隐约能看出是吴邪的笔体。 胖子走上前,伸手掸掉信上的灰,拆开一看,里面竟装着十张信纸。 他抽出第一张,泛黄的纸页上,吴邪的字迹带着几分颤抖:“二叔,我知道你记恨我。是我吵着要去张家古楼,也是我把三叔带了进去。 自从从古楼出来,我每天都做噩梦,梦见三叔、潘子还有小哥浑身是血地站在我面前,说我害死了他们。 从小到大,只有你和三叔最疼我……我现在在杭州三叔的盘口,知道你不想见...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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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