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爱情,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如果千年前,爱竟是如此的牵动清肠,她死也不会爱上任何人。睍莼璩晓 泪眼朦胧中,已经看不清花倾世的身体的碎片,只见那碎片若红色的玫瑰花瓣一样,洋洋洒洒的低落在她的肩头,鼻梁,嘴唇,混着淡淡的属于他的气息。 三千花色碎成片,万丝香气凝作殇。 风来,丝丝红色碎片幻化而去,随着天边的云彩开始湮灭。 “我要去找弥勒!”她站起来,腿部的痛让她一下子跌到在地於。 凤九歌上前急忙扯住她,“你疯了,你去得了西天?” 花倾世是为了无情付出了很多,他自私,他嗜杀,他为了无情不惜和天界,和凤族作对,可以为了无情去天界地牢杀梅逸香,甚至可以为了她去闯那百层地牢,就算无情的心是颗石头,现在也应该被捂热了。...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