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 痛感并没有传来,相反的,这血液的热感像是激发了某种潜藏已久的遗憾,温瑜的脸色淡然,伸着长剑,狠狠刺了下去。 温俨并没有想到在沈砚偷袭的同时他会猛然间发力,生生被刺进了胸口三寸有余,血顺着刀刃汩汩而流,就连嗓子里都充满了血腥。 这是温俨期待已久的,他终于使出了全力。 他终于和自己一样。 像个癫狂的复仇者,像个歇斯底里的烂人。 游走在仇恨和毫无意义的人生之中,行尸走肉,从那一拳心脏开始,腐烂蔓延到四肢百骸。 带着血丝的嘴角终于再勾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他静静看着温瑜。 眼底泛着血丝,却没有任何温度可言。手腕拿着长剑,却已然忘记天师使命。 温俨抬手捂着胸口,颓然地翻过...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