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桌子上的男生忽然说道。 不用具体称呼,他们就知道对方是在说谁。这个学校里,被称为“那家伙”的当然只有唯一的那一个人。 “那有什么好看的?洗衣服的村姑?” “没有啦,他妹妹我见过,上次来给他送衣服,长得还挺好看的,可惜跟他一样是棕色头发。” “真恶心,棕发,一听就是贱民。” “你们有兴趣吗?我觉得还挺有意思,主要是长得和他很像啊。” “玩玩也行——但这种不好搞吧?叫不出来啊。” “我有办法。你们谁去拿布兰特的手信?就说他邀请,那女人肯定不敢拒绝的。” “那我去咯。” “好极了金斯利少爷!到时候让你第一个!” 几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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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