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仍在。 这本书是我在高一时起笔,期间零零散散地写了几笔,大概也有十万字的初稿。 大家应该也能看出来前文之中文笔其实非常稚嫩,而且言语之间也很幼稚(笑)。 然后又在大一放寒假的时候开始续写——当时的我已经知道这个题材可能没多少人看,但还是写了。 仅仅只是因为不想浪费了高中三年用来写小说的时间,还有那已经写了十万字。 十万字已经可以开始推荐验证,索性我也就直接点了。 刚开始平台给的流量不多,毕竟只是验证。 让我印象深刻得就是那个催更一直为一的数字在第二天刷新数据时变成了5。 欣喜万分。 当时我的想法是,这个世界居然还有除我之外的人在看我写的书。 第一个书评...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