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故事去写的,结果刚签约就遇上严打,无奈之下,立刻改成平行世界打怪物的设定,可以说连大纲都没有。 再加上又是第一本书,也没啥写作经验,再加上手残,码字也不快,短短一百万字,差不多写了两年才写完,真是乌龟的速度。 至于本书成绩的话,算了,不谈不谈,爱好的事,怎么可以用金钱衡量呢?即使一分钱也没有,我也会写的。(更何况,还有五千多人看过这本书呢,平均一个月也有大五十块的收入呢。) 也要感谢书友在某音上的推广,让我这本处于暗无天地中的破书获得了许多书友的打赏与订阅,甚至获得了一个盟主,那两个月真的是我写这本书以来最兴奋的两个月。 好了好了,扑街应该没必要说这么多的完结感言了。 在刚刚写这本书时,说过给书友甜澜菇娘写一首歌词,也在...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