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自主地颤了颤。 见状,吹笛人向他勾勾手,「过来一点。」 布里斯乖乖凑近,只见吹笛人从斗篷里拿出一条灰色围巾掛在他颈子上,道:「这时节的夜晚有些冷,别感冒了。」 「这是?」 「是我自己编的,以前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做过许多事情,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收集那些奇怪的玩意。」 儘管吹笛人的语调轻松,布里斯仍从话语中感到一丝寂寞,怜悯的问:「你一直都离群索居过着这样的生活吗?」 「毕竟我没办法入城,每次入城都会被识破,人类的佣兵团不好惹啊,他们总能透过一点伎俩看穿我。」吹笛人清清喉咙,说道:「不过我也不是一直都一个人,我遇过几个不受笛音影响的人类,一开始他们愿意和我试试,在相处中他们发现我的缺点开始厌倦我,有几个是见到我的...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