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喜爱。 这些年的社会歷练让他彻底脱去了学生时期的稚嫩,他黑色的眼眸显得比以前更加深沉不可捉摸,只有脸上柔软的笑容依旧,让人看了几乎要溺毙其中。 「下班要去吃饭吗?」他身旁一位较为年长的同事向他问道。乔润阳瞄了眼行事历——以往这种邀约他都会答应,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噢,我很抱歉,我可能不能去了。」乔润阳朝那个同事微微一笑:「今天要去机场接我的朋友。」 「好吧,那我们就先去了。」那同事连着几个部门里的员工一同出了门:「掰了,兄弟!」 乔润阳笑着朝他们挥挥手,随即便整理起自己办公桌上的东西。 「嘿,你居然还特地要去载你的朋友!」萨米特调侃道。他如今已是公司十分精英的员工,看上去很有高科技精英的味道。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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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