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郑牧面容只是中年,但头发已经全白。他跪在被雨水冲刷的地上,沉声道:“微臣年老体衰,当不得此重任,理应退位让贤。” 封祉幽幽叹了口气,道:“可渔樵走了,朕哪还有信任之人?” “金刀卫指挥同知刘淳是可信任之人。”郑牧道。 封祉看着跪在地上的郑牧半晌,才道:“起身吧,朕知道了。” 封祉说罢,转身而去。 “郑大人,起身吧。”旁边小太监立刻将郑牧扶起,并给郑牧地上蓑衣。 郑牧并没有穿上蓑衣。 既然身上已经湿透了,穿不穿蓑衣,也无所谓了。 就像是心已经死了,这具身体活不活着,也没有意义了。 封祉回到书房,他想砸点什么东西,发泄一些,但是又似乎提不起劲。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