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南枫苑的房子。 都这样了,她还有什么好怕的,穷比死还可怕。 家里还有两套焕景辰去印度出差时带回来送她的特色礼物,是一套纯金的餐具,另一套是纯银的,虽然有些土,但是特别豪。 这么实在的礼物,可比他平日里爱送的那些徒有虚名价格虚高华而不实的东西更保值。 因为金价坚挺,并且一路都在稳涨,拿去兑钱可以实打实称重换钱,反倒是那些珠宝钻饰中看不中用,买的时候死贵,出手转卖都会被回收商砍大刀。 那时她收到这份礼物的时候简直乐开了花,一直抱着金碗金壶爱不释手,焕景辰都忍不住笑话她竟然喜欢这种浮夸之物。 还好当初她觉得黄金年年都会涨价,放自己手里更划算,所以才没有拿去卖,刚好现在能救救急了。 再过两天就是工作室...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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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