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回遇到这种毁人于无形的技能,而且他们观察之后发现,黎初自己对这个事情是不知道的。 这简直是天道的宠儿啊,天道用这个办法,直接给黎初消灭了所有的潜在敌人。 是的,神界的神都这么觉得。 至少他们为了不让自己社死,是绝对不会去找黎初,或者去黎初跟前秀的。 鸟山乌朋听到黎初上来,也知道黎初放话要来找他麻烦的事情。 更知道黎初那诛心的心声大法,气得混抖在发抖,他觉得天道太不公平了。 更是后悔不应该暗中做手脚把黎初搞去了一本书里头。 他之前认识黎初的时候,黎初可没有这个本事。 但他现在最大的秘密都已经被暴露了,颇有一种无所谓,就这么摆烂的心态。 只是如今这情况,他恐怕找不到棒...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